只有达官贵人和有功名的读书人才能役使奴婢。即便如此,各级勋贵、官绅能够役使的奴婢也有明确限额。
洪武二十四年定,公、侯不过二十人,一品不过十二人,二品不过十人,三品不过八人……以至洪武一朝,只有勋臣、军官和三品以上大员才敢公开蓄奴。
然而,正如“片帆不得下海”、“商人不得穿丝绸”、“庶民不得穿靴”等法令一般,朱重八一死,上至勋贵百官、下至庶人贱民,皆公然无视此律。
至于后继的朱家皇帝,自己都没遵循太祖圣训,又岂会过问这些?
但法令毕竟还在纸面上,为了规避禁忌,出现了所谓“恩养”的蓄奴形式。受主家恩养的卖身者男称“义男”,女称“义妇”,名义上称为“家人”,其实还是家奴。
至晚明,赋役苛重,大量破产者典儿卖女,或为逃脱赋税徭役而“投献”到主家。人口买卖极为普遍!
一个普通丫鬟才三五两!年纪小的还要更便宜!只有掌握着技艺或身强力壮的才高一些。却也不过十两!
最贵的反倒是艺伎、妓女和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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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懿也觉得家中急需人手,虽然只剩他一个主人,无需太多仆人伺候,但偌大的宅院无人清扫打理,一片破败,实在有些晦气!
“掌柜的所虑甚是,”谢懿点头道“此事便交由掌柜的来办吧,还有这月例钱也应恢复了。”
“懿哥儿宅心仁厚,家人们都会记在心上的!”谢长盛点了点头道。
家丁好比牛马,是主家的私产,因而衣食皆由主家承包,但家境富裕、主人仁厚的主家还会发给月例钱,相当于零花钱。
本来,明朝禁止民间蓄奴,寻常百姓即便家境富硕也不能有奴婢,《大明律》有曰:若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第八章 谢家飞黄 (第1/3页)
“对了!还有一事正要请教懿哥儿拿主意!”突然,谢长盛像是想起什么来,对谢懿道。
谢懿一怔“,何事?”
“老大人在时,为了节省开支,把家中的仆役都遣散了,如今谢宅只凭来宝等几个,人手着实吃紧!懿哥儿你看……”
谢懿这才想起来,先父故后,自己是谢家唯一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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