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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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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回去偷人家,犯案后,他姐夫买上买下,花了很多钱才算了结。可如意觉得姐夫神通广大,有钱有势,更是啥也不怕。

一晃五年,如意长成了小伙子,他便啥也敢干了。有一回如意为了赌钱和人家打起架来,当场打死人,不但不害怕,还满不在乎地说:“打死个人算啥?我姐夫就是管这个的,他能把我咋着?大不了就是花几个钱吗?“如意被抓进监狱,叛成了“抵偿“死刑。他姐夫又能咋办?悔恨平日对如意太娇惯了,才闯出这样的大祸来。两口子简直没有咒念了。他姐夫对他姐姐说:“事到如今没法了。只有让他不害怕,吃点好的,就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娘了。可是到时候还得我亲手去砍他的脑袋,我咋能下这个手呢?“他姐姐说:“那有啥法啊!你是干这行的,他又不是不知道,还能怨你吗?叫他自作自受吧!“

叛了死刑,如意真的害怕了,可是姐姐每回探监,总是想方设法安慰他:“兄弟,你把心放得宽宽的,保证没事儿,不就是多坐几天监狱吗?再说,你姐夫干这个,他能杀你吗?到时候叫你出去。“姐夫也经常这样劝解他。如意信以为真,每天说说笑笑和无事人一样。杀头的这天,差役们把如意从监狱里提出来,插上亡命牌,押往法场。这可把他真吓掉了魂。回头再一看,他姐夫怀抱鬼头大刀,气汹汹地在他身后紧跟着,就哭着说:“姐夫啊!这不是要杀头吗?“姐夫小声对他说:不要怕,我准不杀你,可千万记住,到时候一听我说声“跑“,你就赶快跑,我一切都安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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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借尸还魂 (第2/3页)

其魂魄离开躯体,飘飘然游玩于三山五岳之间。临行前,他嘱咐徒弟看护好遗体,但李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待久了,见师傅的遗体老是僵在那里,总也活不过来,便误以为他已经死去,就将其火化了。待李玄神游归来时,已不见了自己的躯体,魂魄无所归依。恰好当时附近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坦腹露胸,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杆喷了一口仙水,竹竿立即变为铁杖,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忘却了。

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是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的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寓意便不尽相同了。

古今中外灵魂附体的案例极多,《元史》第一八六卷中有所记载一事:张桢是元朝时代的人,在江苏高邮担任县尹的官职。高邮有一个守城的千户,绰号叫做狗儿,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儿说了妻的坏话,狗儿就与妾一同把妻子崔氏杀死,并将尸体埋在屋后的地下。那知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就附在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身上,这个被冤魂控制了的小女孩竟独自跑到县官衙门去,向张桢控诉狗儿与妾杀死崔氏的罪状,还说明埋尸的地方。张桢就率领了属下官兵,到小女孩所说的埋尸之处,果然挖出崔氏的尸体,立即把狗儿与妾拘捕,讯明无误,处以极刑。以上为正史所载,极为可靠。

还有传说,早年间,有老两口子养了两个孩子,大的是姐姐,比弟弟大五岁。弟弟长得很好看,又聪明伶俐,老爹非常喜爱,起名叫如意。如意长到十四岁,姐姐就出嫁了。这年冬天,爹娘得病都死了,家里只剩下如意一人,孤孤单单,无依无靠,姐姐就把如意接到她家里去了。他姐夫在衙里当刀斧手,专门砍犯人的脑袋。他干的这个差使,确实叫人害怕。可他为人行事,不但善良,说话也很和气。对待如意,就像亲兄弟一样。孩子不可太娇惯,如意书也不念了,每天和那些小流球、嘎杂子们混在一起,不学好,干起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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