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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莫仲卿的手指比剑快,而是狼耳男子在出招的一瞬间便被莫仲卿识破了招式的落点。那狼耳男子怔在当场,脖颈微红,还未来得及羞怒便听身后一女子声音已率先截道:“诶呀、这位大爷,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新买的衣物不合身么?”
说话间,但见顶着一双灰毛狼耳,唇角边有颗红痣的女子从其内快步而出,只瞧了莫仲卿装束一眼,顷刻呼吸一窒,跟着飞快步至二人中间,拾起碎了一地的牙帘,痛心疾首道:“诶呀,可惜了我的帘子,这可是打了一百条虎妖才做出来的帘子啊。”
瞧着灰耳女子一副痛惜的面孔,那妖族男子面无表情冷哼一声从怀中取出一枚紫贝冷冷地丢在了地上,深深望了一眼莫仲卿转而快步走出帐外。
片刻,待得狼族男子走远,狼耳老板娘这才拾起那枚紫贝一脸得意地揣在了腰间,复又拉着莫仲卿的手上上下下打量道:“龙宫来的贵客,来小店可是要双合脚的靴子?本店的靴子可是这龙狼部落中数一数二的,您是要来双豹皮靴呐,还是犀牛皮做的呐?”
莫仲卿笑了笑道:“我要双最便
第二百九十五章 武场斗妖豸(一) (第2/3页)
足的妖族男子正推帘而出。男子手中握着一柄狭长的剑鞘,鞘体上雕刻着复杂精细的龙纹,而剑柄处更是系着一缕玄色剑穗。
莫仲卿见着这人打扮即刻一怔,若不是那头顶醒目的毛绒尖耳,他都要误以为自己已回到了人间,遇到了一位佩剑的雅士。而那男子见着莫仲卿装束先是面色一白,随后面有不善道:“让开,龙宫来的废物。”
莫仲卿本是位惜剑之人,自小在掌门莫行则的日夜熏陶下,对剑道深有体悟。剑法更是将云踪剑决和昆仑剑法中的快慢精髓悟到了极致,已到了自我摸索,开始融会贯通的地步。他自出云踪派山门本有一把莫掌门所赐的长剑常佩在身,然而这一路辗转各处,那柄爱剑早已不知所踪,后虽佩得新剑却因连番遇事再次佚失,而如今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妖界中竟能偶遇这等志趣相投的妖族剑客,这心中本已惺惺相惜,顿感亲近打算就此先行让道,可一听后面这话,这刚移开的右脚又生生拉了回来,眉宇微微一皱道:“这位狼族朋友,当一位剑客佩戴了剑袍,就算不能风度翩翩,彬彬有礼,也不应甫一见面便出口伤人,这有违剑道中的剑和精神,而似朋友这般锐气十足应该佩戴的是剑疆,不,更应该换柄见血纳红的砍刀才是。”
面前尖耳男子自然不知剑袍是何意更不知和剑疆有何区别,但却听懂了这后半句语含嘲讽,讥诮自己佩不上腰间那柄风雅的长剑。是以,面色更白当下二话不说怒拔长剑,但听‘铿锵’一声龙吟,牙帘“哗啦”崩碎了一地,两声轻响竟同时不分先后猝然而起,足见拔剑之人出手极快,然而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剑割皮肉声,尖耳男子那凌厉的一剑竟被莫仲卿两根手指稳稳捏在了鼻尖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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