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注明了,春秋影业将会拿出五百万的资金为凌天的“疯狂的石头”做宣传,在分成比例上,却只要到了%,也就是说,最终的票房分成,除去其余的分成,凌天能分得到大约%份额。
这个分成比例可是大大超出了凌天的意外,他有意外的看着高胜武:“高哥,我觉得这个分成比例有点不合适,你既是制作方,也是发行方,这么分,你这有点吃亏了啊。”
没人会嫌弃钱多的,能多分当然是最好的,但那也得看你是否有那个能力拿到这么多的分成才行,很明显,凌天现在还没这个实力拿这么分成。
这并不是凌天的个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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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天点了点头,并没有什么意见,这是必须的流程,不能忽略掉。
凌天拿起合同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合同上注明了甲方与乙方。
甲方是高胜武的春秋影业,乙方则是凌天的炽炎娱乐传媒,之所以没写凌天自己的名字,这是他特地要求的。
凌天的想法很简单,今后凡是涉及到自己名下的东西,都会以“炽炎娱乐传媒”这个公司的名义,这样也能大气一点,用自己的名字,总显得小家子气。
合同内容不复杂,以高胜武的为人,是不会在合同上给凌天设置什么陷阱的。
第七十二章 暴风雨来临(第四更 求订阅) (第2/3页)
硬碰硬的魄力,但魄力归魄力,接下来就是商谈分成比例的事情了。
亲兄弟明算账,尽管高胜武很佩服凌天的能力与实力,但佩服是一回事,涉及到经济问题的时候得讲清楚,弄明白,免得后面扯皮闹矛盾。
高胜武将一份合同放在了凌天的面前,认认真真的说道:
“凌兄弟,这是你我的第一次合作,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是合作,那么我们为了以后能更好的合作,这份合同你先看看,觉得合适,我们在商量下一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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