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野狼的足迹就印在几块岩石间的泥土之上,前后延伸了十几米的距离,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大小不一、疏密相间,因为前几日下了雨,山坡上的泥土疏松稀软,所以留下的足印格外清晰。
杜老头叼着烟袋,蹲在那些足迹之前,抽了整整一袋烟,小丁香也随着杜老头进行勘察,我抽出唐刀并紧紧握在手中,全神贯注的警戒着周围,防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野兽。
两人默不作声的查看了许久,还是小丁香最先沉不住气,她的嗓音清脆娇嫩,话声极为悦耳动听:“以足迹的大小判断,这群狼总共有十四只,其中十只是大狼,四只半大的狼,从南边山脚下的河滩走来,上山后向北而去。它们奔行速度不快,应该在巡视地盘,而不是追踪猎物。足迹底部的泥土还没有变硬,说明它们离开的时间很短,可能仅一小时左右,现在的位置,嗯,距这不到十公里。”
杜老头看了眼小丁香,露出爱怜的神色,又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额头上的皱纹几乎攒在了一处,拧成了个疙瘩,片刻后却叹了口气,沙哑着嗓子,用赞赏的语气说道:“以形计量,以长计速,以走向计所为,以干湿计时辰,你这查验足迹的本领,也能算是小成,但还没有融会贯通。不过以你现在这年纪,能有如此成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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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狼迹 (第2/3页)
天黑下来之前,我们返回了牧民的营地,雨已经停了,却见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站在营地之外,似乎是等着我们归来。我们一下车,沙吾黑德就忙着道歉,说了许多谦恭的话,杜老头的火气早已过去,雇主多金自然也是他不再计较的原因。简单汇报了一天的进展之后,杜老头让他们不必天天都在营地外等我们回来,因为随着搜索半径的扩大,我们有可能会在野外露营一两天,等食物和水耗尽之后再回这营地补给。
这一晚吃喝歇宿自不在话下,次日清晨,我们又踏上了寻踪觅迹的旅程。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太多的进展,唯一的收获,是被我们发现的新鲜足迹,那是狼群的足迹,再确切的说,是那头被称作科克谢列克的巨狼的足迹。
狼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从外形看去,就像是半朵印在地上的梅花。犬科动物脚底都有厚厚的肉垫,踩在地上毫无声响,那肉垫印出的就是梅花的花芯,至于花瓣,则是脚掌前端的趾爪。半朵梅花似得足印,看似精巧而美丽,实则却透出极度危险的气息,恐怕在食草动物们的眼中,那遍地被踩出的梅花,更像是它们的催命符,换个文艺些的说法,就是死之花。
我们发现狼群足迹之处,是在牧民扎营山谷的西北方向,十几公里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山坡虽不陡峭却有些裸露的岩石,汽车勉强能行驶其中。山上不仅牧草稀疏,还长了许多带刺的灌木,无人愿意来此放牧,便使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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