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刀再次出鞘,寒光闪烁的锋刃,温暖干涩的刀柄,都使我信心勇气俱增,正想打开门冲出车外时,冷不丁发觉刀身有些不对劲,似是沾染了几块暗色的污迹,阻碍了流淌的似水寒光。我的称号是剑龙,刀剑上的造诣自不必说,早已达至人器合一的境界,手中武器就是身体的延伸,此时不免受同体之物所累,正所谓刀光滞则心滞。
女人立即对杜老头的见解表示赞同,还撺掇我们赶紧消灭了那虫子,再去它藏身的草窝子里寻找解药。看她这么护着小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故意逆着她的意思,出言反对道:“这虫子可不是普通货色,说不定比大熊猫还濒危,也不知私自猎杀会不会犯法……”
水猴子也捂着脑袋抗议道:“剑龙这小子难得说对一次,那虫子肯定是新发现的物种,谁知道这世上还剩几条,咱应该设法把它弄回去,说不定能卖给动物园,发上一笔小财呢!”
“那就先把它引走啊!”女人急道,“大王这么痛苦,也不知还能撑多久,早一刻便好一刻!”
“引走?说的容易,谁去?你去吗?反正我是不敢。”我把双手环抱胸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作为唯一近距离接触过那怪虫的人,最清楚它的厉害,说不敢去绝对是真话,我宁愿与狮虎熊豹等猛兽正面搏杀,也不愿再去招惹那奇毒无比又诡异凶险的玩意。
连番的请求都被我们拒绝,女人委屈已极,止不住的低声啜泣,还露出祈求的眼神,挨个向其它几人看去,可谁也不是傻子,我这金字头的顶尖人物都不敢去做的事,其它字头更没胆应承。伤心欲绝之下,女人哭得越发凄惨,我最听不得她哭,不由得心头一热,就想豁出性命应了她这事,出去把那蠕虫引走。虽未必能令她感念些许的好处,却也不用再听她伤心哭泣,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第三十一章 毒发 (第3/3页)
死去动物的腐烂内脏所化,放出的毒气凝聚不散,无论人畜只要见到它,就再也无法动弹,只能魂归天国!”
“果然有见地!”烧火棍瞪着大眼追问:“但那到底是什么虫?”
“别着急,我再想想,就在嘴边了。”水猴子依旧紧紧盯着那毒虫不放,又沉吟片刻后,神色肃然道:“它应该叫做‘水氏多环节陆生软体巨型河滩沙蚕’。按照国际通用的惯例,谁最先发现新物种,谁就享有命名权,所以我在它名字前面理所当然的加上了‘水氏’两个字……”
‘啪’的一声大响,杜老头的烟袋锅狠狠敲在水猴子头上,水猴子吃痛,杀猪般惨叫出声,杜老头瞠目怒骂道:“混小子,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起的名字再长有什么求用!依我老头子看,要救这小王老弟,必须着落在那毒虫的栖身之地。故老相传,毒物出没之处,七步之内必有解毒之物,这话虽未必灵验,此刻别无他法,却也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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