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法则,天雷杀魔。
小吴承恩双手平举,此时两手间多出一份诏书,他言出法随,说出四个字,字印诏书:不负天恩!
松开手,诏书飞天远去。
小吴承恩下一刻来到唐僧面前,只见唐僧的双眼里,黑色的眼瞳已经不见了,只剩下灰白一片的惨淡眼白……
嘴角微笑中,呼吸已然近气少,呼气多,……命不久矣。
神仙的祖宗可不是能乱认的。
会是谁呢?
(本章完)
以他现在实力,残魂的岳不群,他本可以一剑就杀灭了他。但小吴承恩没有这么做。
一团黑灰从虚空中出现,涌入小吴承恩的手中,如聚沙成塔,形成一把刀,刀身黑红,血槽若符文、血红的色泽,正是曾被恶魔之血融化的专司背叛的恶魔之刀、藏有魔神最后一丝真魂的叛鳞刀!
“啊——!我魔神又复活了!”叛鳞刀中传出魔神的声音。
“啊!是魔神?!是魔神?!!你要做什么!”岳不群见到魔神再现,整个残魂都在剧烈发抖!他的灵魂,可就是被魔神杀死的!这种源自灵魂里的烙印,异常致命!
这种烙印,只有极少数的灵魂才能战胜!
魂身是不会落泪的。
所以小吴承恩没有哭,可是他的双眼里,痛苦之色远比痛哭流涕更加惨淡。
小吴承恩忽然朝着东方跪倒在地,沉声叩头,高呼:“恭请地仙之祖、师尊大人,为我今世恩师救命!”
魂身位列仙班的小吴承恩,能被他口称师尊、大人的,来头怎么可能小?
地仙之祖啊!
但若背叛!下场绝对凄惨。此事恒古不变。
且一个人的智慧若连重情守义都做不到,那跟低能儿又有什么分别。
智慧!记住,别怕动脑子,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智慧!就算不是一样的聪明,但只守护好最基本的人性重情守义,这一点也不难。
天空中,降下一道天雷。
魔神的残魂在岳不群死后几秒间,被天雷灭杀。
但显然岳不群的灵魂根本不够格做到。
小吴承恩哈哈笑起来,对叛鳞刀的魔神说:“你不可能活。但你可以选择,是就这样被我杀死,还是冲进去,杀光岳不群的残魂,一起同归于尽。相信你自己也明白,你也是被岳不群害的很惨的人。”
魔神的声音没有丝毫迟疑,咆哮:“想不到你竟然是领受天职的人间仙官!我知道自己这次绝对活不了,但我恶魔不怕死!临死前能再杀死一次这个抓我囚我的混蛋,真是痛快!痛快!杀!!!”
叛鳞刀脱手飞出,杀进天地囚牢之中,然后,幻化出魔神的样子。
魔神狰狞中一口咬在岳不群的脖子上,猛扯撕开一大口灵魂血肉,咀嚼着吞进肚子里,边吃边笑,边笑边喊:“痛快!痛快!”
但清泉,可不等于是一个被狼吃掉的东郭先生。
若说杀敌,分毫不让!
小吴承恩将手伸向虚空,对岳不群说:“知道吗?我碰巧也会一点招魂凝练之术。”
小吴承恩指的当然是恶魔手指一事。
唐僧惨伤将死,小吴承恩既然喊唐僧一声恩师,又怎会不为唐僧报仇?
岳不群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在夜空里,一口一口的被魔神活活吃掉……
岳不群自此死绝!被恶魔吃掉的灵魂,再也无**回转世。
叛鳞刀,从一出现就注定了岳不群的下场,无论岳不群再怎样狡猾都一样。
这就是,跟恶魔做交易、出卖灵魂、出卖亲人的代价!
人间分分合合,多得是一拍两散,这没什么。道不同,也可送一声祝福:请卿一路走好、一帆风顺。
第99章 叛鳞刀,人参果(上) (第3/3页)
而且,灵魂是做不到把自己撞死的,灵魂无法自杀。
但魂身已有仙位的小吴承恩,则拥有很多强横的不同。
当然,显然他不可能自杀的。
小吴承恩走到天地子母剑的阵外,虚空中,丰神俊朗间,与破烂残魂岳不群对视。与岳不群的仇视目光不同,小吴承恩的眼神清明,就像一滩清泉,纯粹、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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