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了,“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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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常年累月每天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自己因为习惯于这种气味,所以不会感觉到这一点的。”
这句话倒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您站在慕容老师与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以及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还有胸口——假如凶手是个长头发的女人。而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能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味。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丝巾在说话,丝巾说你就是凶手!”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作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永远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能彼此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了死神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的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的丝巾上也有一种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闻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被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隐隐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标题的后半部分: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却是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第三十六章 (第1/3页)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功夫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坐进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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