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推杯换盏,虽然聊的话题都没什么营养,不过都很开心,我似乎在他们身上找到了某种人性最纯真的一面。
慢慢的大家的氛围也逐渐变的融洽,不过我对我自己目前的身份和从事的具体行业,并没有跟大家透露太多,尽管大家都很好奇我在深圳到底是做些什么,我也只是跟他们说是开了一家香火店,卖一些丧葬用品,仅此而已。
这并非我跟大家不能够交心,而是我觉得,没有必要把这些复杂的事情告诉他们,首先他们未必会相信,我还需要跟他们解释,更有可能在他们心里,我反而成了一个精神不正常且酷爱吹水的人。
所以为了减少那不必要的麻烦,我善意的隐瞒了。
饭局到了尾声的时候,大家开始讨论,吃完饭去哪里唱k,这个时候李雪曼突然似乎想起了什么:“哎呀!对了!罗万良怎么还没来呢?”
老宫接过话说:“谁知道呢,不管他了,其实我还真就不太愿意让他来,今天文辉到了我开心,唱k我做东!”
我本来已经有些头晕了,并不太想去参加这下半场了,但是见众人都如此有兴致,我也不好扫了大家的兴,于是我们出门打车,去了距离饭店不远的一家ktv。
老宫可能是真喝多了,到了ktv的吧台,直接就给吧台的小妹拿了一沓的钞票:“有什么好东西都上!”
其他人见老宫有些失态了,也都纷纷去劝,帮他把钱收回了回来,随后我们众人开了一间大包房,也不知道是谁点的酒,好几箱,就这么摆在台上,看着这些酒我就有些眼晕,心想着看来今天喝多是回不去了。
李雪曼的性格可以说是几个女孩儿当中最为开朗的,她自告奋勇的最先拿起麦克风,唱了一首香水有毒,凭良心说,唱的还真不错,小学的时候我记得她就经常会参加班里组织的一些文艺节目,听完她的歌,众人都是不自觉的为她鼓掌,只是她上来第一首歌就唱的这个,难免让我觉得,这首歌背后对她来说,可能曾经发生过某种故事。
“你别管听谁说的,有这个事儿吧?”
我苦笑了一下:“就是勉强维持生计而已,不说那些了,这些年,我在外打拼,今天难得有机会见到你们这些老同学,这杯酒我认罚!”
说完,我也没犹豫,将桌上的一杯白酒一饮而尽,有几个人不由得都鼓起掌来,李雪曼也下意识的说了一句:“文辉好酒量啊!”
我强忍着白酒经过食道所灼烧的痛感,没有说话,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喜欢喝酒,只是有些场合不能不喝。
因为,当我是朋友的那个人也许是喜欢喝酒的,所以做为一个男人,如果为人处事太过于小家子气,最终定是难成大事。
不过经李雪曼这么一带,其他女生也陆续的拿起麦克点歌开唱,但是李雪曼拿上麦克就不松手,不管别人唱什么,她基本都会,传说中的麦霸,也许就是这样的吧。
老宫坐在我右边,眼神儿已经有些发直,他搂着我的肩膀我跟我说了一些最近发生的事情,说是事业爱情,哪哪儿都不顺,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一杯接着一杯的陪他喝酒。
这个时候包房的门被推开了,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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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六章并不愉快的同学会 (第2/3页)
了,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去问,不过她今天似乎也喝了不少,她举起酒杯对我说:“宏文辉壮了,结实了,不像小时候那么干瘦了!”
我也举起杯说:“长大了嘛,而且这些年我一直都有健身!”
“听说你这些年混的不错啊,也不说早点儿跟我们这些同学聚聚,得罚酒!”
我有些无奈:“你们这都听谁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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