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为是出来买钻戒的,所以我也没把“鬼噬”背在身上,现在赵璎珞一加入战斗之后就占了上风,所以我也没有马上下场,而是继续躲在人群里观察情况。很明显的之前李索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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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汽油,“呼”的一下那个报刊亭就燃了起来,我冲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喊:“不得了了,火灾了!不得了了!火灾了!”这特么的像个唱戏耍宝的一样,我也是醉了。不过还真有效果,那边看打架的闲人,呼啦啦的一下就过来了一大半,看着这一张张与我擦肩而过,兴奋得甚至有些狂热的面孔,我想起了一百年前迅哥儿写过的那些,然后我都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了。
这特么的不是末世么?怎么有些像晚清的菜市口?
被引开的只是那些不知所谓的看客而已,那些围着李索的大汉并没有因此分心,而我也能清晰的分辨出来,这些大汉一共有18个,我擦,特么的这是十八罗汉吗?不过赵璎珞加入到战斗中以后,战斗的形势就发生了逆转,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小道士下场的时候,别人是徒手,他也就很有江湖道义的徒手跟别人打,而赵璎珞下场去,不显山不露水的,手心里却捏着两把小刀,就是她自己打造的那种水果刀一样的小刀,这小刀不但当做飞到甩起来很好用,捏在手心里不管是刺,还是割也都很好用,那些大汉看到她一个身材火爆的小女生加入到战斗中来,还没弄明白她是怎么回事呢,就已经有几个人见了血。赵璎珞倒是没有直接下狠手杀人,但是在连连的惨叫声中,几个见血的大汉不是手筋脚筋断了,就是肚皮破开,肠子当场就流出来了。
一句话,赵璎珞根本就不是个善茬。
我只庆幸她现在是我这边的,她手心里若隐若现的小刀也许对丧尸作用不大,但对于活人来说,一刀就足够丧失战斗力了。我勒个去,这样不声不响的就占尽了上风,我真是爱死她了,同时我也把小道士鄙视了一万遍啊一万遍!
第214章 、人近四十,花见花开 (第2/3页)
珞一句,她一身清凉的装扮,看起来就跟个胸大无脑的二线小明星一般无害,就连她白花花大腿上帮着的格洛克都像是那种网红自拍时的噱头。她嘴里甚至还嚼着摈榔,越发的显得没心没肺,可我知道她要么不动手,要么就总是要死人的。
赵璎珞一边嚼着摈榔一边说:“硬来呗,没见到这帮人的老板,也没办法擒贼擒王。志诚哥去开车吧,这帮家伙撞翻几个也不会伤天害理,老板去把空地上那台趴窝的车点着了,吸引围观者的注意,我去给小道士搭个手。”
果然是女杀手,随便提个建议,又是撞人啊,又是烧车的,要多火爆就有多火爆。不过要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麻烦的救人任务,就我们这几个人,也只能这么办了。
我快速的走向赵璎珞说的那辆车,不过快到那辆车跟前的时候我看到就在那辆车的旁边有一个废弃的小房子,应该是过去那种报刊亭,兼卖一些杂货零食之类的,这种时候也不会有看书看报什么的,所以荒废也有一阵子了,倒是似乎有人在里面住过,堆了一些干草在里面,还有一股屎尿的臭味。我招招手让王志诚先把车开过来,他要把车绕到这条街的背面,一会突然冲出来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他过去之前,我跟他把车停在报刊亭后面,遮住别人的视线同时从油箱里抽了一点汽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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