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富贵

〖一世富贵〗

第41章 中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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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粗放式管理,对战时细密严酷的罚条,怎么想都知道执行性极低。徐平前世的经验,知道管理是科学的系统工程,管理要贯彻到每一个环节。禁军的这种平时粗放战时高压的管理方法,恰恰是最愚蠢的。

这样的军队,要想能战对统兵官的要求极高。要么是与众同乐,大把的钱撒出去大家开心,平时好吃好喝同欢乐,战时身先士卒带头冲锋陷阵。要么是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战时一样身先士卒。

这样优秀的统兵官,一百个也出不来一个,打几十年仗,才能撞大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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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中间派 (第1/3页)

禁军的管理较粗放,平时管理的军法不多,主要是阶级、逃亡、擅兴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其最重要的是阶级法和擅兴律,阶级法给予统兵官几乎无限的权力和对下级绝对的权威,擅兴律则是对统兵官权力的约束,他们没有用兵的权力,发兵必须经由枢密院。这种管理体制下的士兵逃亡是必然,逃亡法便是针对士卒逃亡的惩罚。

统兵官一方面是对下属绝对的权力,军管理的所有事务都委托给了他们,一方面是作战时用兵动辄得咎,大部分人宁可选择消极避战。这是问题的一体两面,理论讲两者相辅相成,不可能偏废。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必须限制他们使用武力的权力,不然五代骄兵悍将擅自拥立的景象很难避免。处处限制让统兵官在战争失去了主动性,对朝廷的命令消极应付,约束他们的是擅兴律,消极避战总不犯军法了吧。

军队终究是用来打仗的,为了严惩消极避战的行为,又有了在军事行动才适用的罚条。宋朝军法的细密严酷,主要是在罚条体现出来。

历史丁度和曾公亮编成的《武经总要》,收集的罚条一共七十二款,几乎全部都是犯者即斩。背军走者斩,诈病者斩,自伤残避役者斩,期而后到者斩,不救友邻者斩,闻鼓合发弓弩而不发者斩,违主将一时军令者斩,惑乱军心者斩,赌博涉及钱者斩,私议军事宜者斩,失去衣甲器械者斩,粗略例举几条,知道到了几乎无所不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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