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天就食品安全写了一条公知范儿的微博,被转发了一千多次,他非常高兴,觉得那些公知也不过如此,他也可以。这就是社会变化的过程。但在这过程里,并不该鼓动大家都唾弃公知,而是鼓励大家都成为公知。
就要做个臭公知 (第3/3页)
越强,“公知”终于从一个颁奖赞美的用词变成了一个搬弄是非的用词。
既然这样,我也终于明白了,不管我否定或者肯定,甚至给自己找另外一个独特的词汇替代,其实我就是一个臭公知。有人说,无所谓这样的一个群体叫什么名字,公知也好,知识分子也好,意见领袖也好,公民也好,你只要一个人发声就行了,名声是你的,管这些名词臭或者香呢。但我觉得不妥,就算一只闲云野鹤,你总不希望自顾自飞了半天,突然之间,你的种群被人污名了,人家指着你,说,看,一只闲云野鸭。当然,这其中和这帮野鹤掐架的时候互相指责对方是野鸭也有很大的关系,加上围观的野鸡,管事的野猪都对这种名称的变化是喜闻乐见的。我觉得,“知识分子”以及“公知”这两个词,无论在任何年代,都应该是一个褒义词,都该去珍惜。所以本文标题中的“臭公知”三字也是罪过。相反,意见领袖不算是个褒义词。带“领袖”两字的,最终都很可能走向铲除异己的方向,而“分子”只是物质组成的一种基本单位而已。
是的,我是个公知,我就是在消费政治,我就是在消费时事,我就是在消费热点。我是消费这些公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大家也自然可以消费我,甚至都不用给小费。当公权力和政治能被每个人安全的消费的时候,岂不更好,大家都关心这个现世,都批判社会的不公,毒胶囊出来的时候谴责,贪官进去的时候庆祝,哪怕是故作姿态,甚至骗粉骗妞骗赞美,那又如何。面对政府,公权,政治,你不消费它,他很可能就消灭你。
最后,面对各种不同的不公,没人能够替你代消。一切还是得你亲自出马。从有了互联网开始,随着每个人的参与,曾经说出大家心里话的著名公知们,被不停抛弃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抛弃一些人的名字不代表必须抛弃一个向善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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