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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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章哨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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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所做的种种,实在是太耀眼,从古到今也很少见到如此可怕的天才。这种的天才往往光芒太盛,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让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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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年安王也有建都于此的想法,不过最后,还是因为本朝立足海贸,而德里地处偏僻而最终选择了孟州。

由此可知德里这座城市的影响力了。

闫国贞出身此地,自幼就名声鹊起,长大后出海组建私军,在海外闯出诺大名声,手上也沾染了无数鲜血,如今再次回乡参加藩国北伐,所想的不外是寄望于能够在北伐中得名得利,最佳者无外是立得大功,得个一功半爵的那当然是最好。

不过这种事当然是可遇而不可求,闫国贞原本也没想的太多,没想到如今功劳是有了,却意外卷入到军中内斗中来,这真是让他始料未及。

说道他如今的这个上司,闫国贞也是感觉心情复杂,任是谁都知道这年轻上司,真可谓是前途无量,天才横溢,浑身就几乎如同散发着某种光环一样。人人在他身边都能感受到那种天生的难以掩饰的强烈光芒。

一百零四章哨探 (第1/3页)

闫国贞带着手下亲兵远远的站在高岗上,极目远眺远方群山中犹如一条玉带一样的细细的河谷道,寒风在河谷上空肆虐起来,刮得他耳边都呜呜作响。

闫国贞身上披着一身帕米尔高原上的手工羊毛细毯,能帮他遮住刺骨的寒风,这羊毛细毯是本地高原上的传统工艺,流传千年,名贵之极,但是他身上的这张就能值上个好几十贯钱,往常闫国贞自己也舍不得用,但这次北上,在军中缴获中多有这样的东西。

他虽然是私军,但也是军官,在最后军中自己内部的拍卖会上随随便便就买上好几件,想着待会给自己婆娘女儿,也是一样不错的礼品了。

闫国贞出身天竺洲西北部昌州伯领地内的昌州,其家乡在后世有个赫赫有名的名字,德里,历史上有许多朝代如孔雀王朝,莫卧儿帝国都建都在这里。这里浓缩着天竺数千年历史,是天竺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按照宋人的说法,此地享有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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