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遇上了这群神仙,自己的生活就和混吃等死的幸福包租公越走越远了。
扯远了。
樊辰的家算是比较好的那种,三层的小洋楼,看样子还是最近装修的,这和他和李煜说的一点都不符,刚刚樊辰和李煜的对话之中,樊辰可是很羡慕李煜的职位和工资的,结果这小子现在住的远远要比李煜要好。
“这房子是我老爸给装修的,他搞房地产的,只不过最近破产了在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喝茶而已。”
樊辰一边那钥匙开门,一边开口给庄凡等人解释道。
庄凡顿时哦了,原来你也是受害者啊。
前市长,就是那个郭达斯坦森的崇拜者,喜爱钓鱼的那个,被达康书记请去喝茶的那个,因为他的原因,一些送鱼饵啊、茶叶啊什么的房地产老板都被殃及池鱼,同样进去了。
不过,这搞房地产的,咋就给自己儿子弄个这个三层小洋楼?不应该搞栋别墅住住?
“樊辰很低调的,不喜欢靠着他老爸的名声,这栋房子是樊辰用自己的工资和他老爸给的零花钱建的,只不过他一直说是他老爸给建的而已。”
李煜看出了庄凡的疑惑,低声给庄凡解释道。
就这样的频率,估计这家伙以后都要过上和尚的生活了,也不知道这小子以后能不能结成舍利子什么的。
“到了,这就是我家。”
樊辰的家距离龙城广场其实也不是很远,不过和李煜不一样的是,这小子的家不用穿过烂尾楼,而是通往另一边。
这里是市区的一片本地住宅区,相比于从外地来次讨生活的人来说,本地人有着天然的优势,这种优势甚至于在公司也是如此,不用担心房租,也不用天天看着老板上司的脸色,看你不爽就直接辞职走人,这是外地来的务工人员比不上的。
庄凡也是一个万恶的本地人,不过他的情况要比樊辰惨多了,在郊区不说,还是一个没正当收入的,现在只能靠在网上售卖符篆和替人解决一些超乎常理的事情来赚点钱。
哦~~原来是这样,低调?低调个卵!这小子心机很深啊……
把妹的时候,只要带她来这里,然后告诉她这房子我爸给我建的,妹子还不乖乖的就范?
这年头,能够在南市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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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少年郎,嫌命长 (第1/3页)
少年郎,嫌命长,一夜精华铺满墙。(由书友幽天无明倾情提供)
一夜十四次,而且据李煜所描述的,这樊辰有这个状况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月了。
十四乘以三十……少年郎,你这是觉得你肾好?
走在去樊辰家里的路上,庄凡的眼睛时不时的落在樊辰的腰部,仿佛要将这家伙的腰部看穿,直达这小子的两个肾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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