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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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聪明”,地精哈巴在各方面都要优于其他地精,这让它在自己的部落里混的风生水起,最好的食物,最好的住所,最好的培养计划……将来有一天,地精哈巴终究会成为下一代地精族长,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这一切一直到昨天,它的父亲地精族长哈马斯将它叫过去告诉它去探查一个区域,并强调说不定会有些意外收货。
于是,它就随便找了2个跟班的,拉了一群人类奴隶,踏上了自己的代步车,不过它的父亲坚持让它带上了那个能够说自己语言的人类,那个人类的老太婆。
它也就是想着出去溜达一下,毕竟这个位面早就被另一些更“强大”的种族掠夺一空了,周围还能够溜达的地方也没多少,而作为最底层的种族之一,它们也就是过来分点儿残羹,能有些剩余资源压榨算不错了。
离开地精部落,地精哈巴坐在自己的破平板车上晃晃悠悠一直到晚上,它总算遇到了它的父亲所谓的意外:一个人类,一个落单的人类,一个自由的人类,一个出来就干掉它两个手下的人类,一个看上去就值得打劫的人类。
第十三章 地精哈巴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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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矮个子地精其实是地精部落的族长儿子,它的全名可能比较长,所以也无关紧要,我们叫他哈巴好了。
我们先忽略掉哈巴因为耳朵被砍掉而传来的惨叫声,您要是好奇为什么被砍破了胸口都抗住了,而砍了耳朵就叫唤的如同死爹,我们稍后再谈这个问题。
地精哈巴在地精一族里是少有的聪明人,自出生就表现出超越同龄地精的优越,这种聪明当然是相对的,可能在人类里也就是个正常人往下,但在地精这个族群里,那就是天才。所以它出生后就被作为自己的父亲,地精族长哈马斯的接班人来培养,要知道,它爹有十七八个后代,它的聪明是地精一族中少有的,甚至得到了地精法师侯赛因的青睐,也就是那个被武子羲一枪打爆了内脏的山羊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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