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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福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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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你们几个小毛贼快给老娘站住。”一名三十多岁的长舌妇拦住正朝这边走来乐文三人,这名长舌妇是张猎户家的娘们,丁氏。

乐文三人拖了一路,已是累的满头大汗,见到前面拦路的丁氏,不明所以的问道:“大婶,你拦我们干什么?”

丁氏瞪着两眼,不客气的说道:“你说干什么,你们三个小毛贼竟敢偷我们家的野猪,是想吃官司吗?”

龙超怒喝道:“这只野猪,是我们从山上拉回来的,怎么会是偷你家的呢。”

“你们吵什么呢?”

村长一听那个通知他的村妇说有人偷丁氏家的野猪,连鞋子都没穿就从炕上跑了过来喊道。

“村长,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到底怎么回事啊?”村长问道。

“这三个小毛贼拖的那只野猪,是奴家相公张猎户前两天打的那只野猪啊,肯定他们从俺们家偷的。”丁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道。

村长指着乐文三人,威胁道:“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三个小屁孩,才这么点,就敢偷

“哎,你们看,这不是乐家的几个孩子吗?嗯?他们怎么还拖着一只死猪啊。”

“不会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长。”

“哎,不对啊,这只猪怎么看起来这么像俺家相公前两天打到的那头野猪啊。”

“不会是偷你们家的吧。”

“搞不好还真是,你快去找村长,我来拦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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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福祸相依 (第2/3页)

拖不了多远。

明朝中叶一斤猪肉价值大约120文铜钱,而且这可是野猪肉啊,如果能顺利卖掉,乐文一家可是要发一笔小财了,自然也决解了学费的问题,还能改善下生活条件。

“把这个野猪卖了,应该能卖一万多文钱,明朝中叶一两=1000文铜钱,1文=0。6元,一万多文就等于RMB6000多块,呵呵,本来还以为要苦逼的上山采两个月的蘑菇呢,现在问题全解决了。”

乐文一路上眼冒金光,心里盘算着怎么使用这笔钱,一边合力拖着野猪往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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