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最后一页,殷为政又开口说:“呵呵,这个条款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利益……”
“是保护你们殡仪馆的利益吧?”我嗤笑一声,妈的,双方利益?亏他说得出口。
殷为政被我揶揄得干笑了两声,也没说啥。
我签好字,就把一式两份的合同丢给了女人,殷为政说等甲方盖完章之后就给我一份,我无所谓的笑了笑,这东西对哥真的没啥用,如果我拿下了邪祟之物,我想,借给殷为政几个胆子他也不敢不给我钱;若是我没解决问题,这钱,我自然也一分都拿不走。
等女人拿着合同出去之后,殷为政就跟我说:“袁天师,事情是这样的……”
殷为政把事情跟我说了一下。
原来,两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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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报酬及付款方式”一项,写的是一次性总付,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整。
抓一次鬼就能获得30万的报酬,还能见到四爷,还能获得灵异酒吧的核心会员资格,貌似还真是赚翻了。
只是让我莫名其妙的是,合同的最后一页有个“补充条款”,条款只有一条:“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健康问题(如精神疾病、突然暴毙等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然,甲方是殡仪馆,乙方,自然就是我。
娘的,看来这殷为政老鸟根本没说实话,我现在百分百确定,在我之前,胡文鑫已经介绍了不止一个阴阳先生来这里,只是,他们都没有解决问题,不仅没解决问题,貌似自身还出了问题。
第112章 三十万的买卖 (第2/3页)
我前面的茶几上。
我拿起一看,封皮上写着“技术服务合同”。
殷为政赶紧跟我解释:“让袁天师见笑了,抓鬼这项目,确实没法写进合同,所以我只能弄一个‘技术服务合同’。”
我翻开合同,草草的看了两眼,这份合同与普通的合同大同小异,详细的罗列着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期限、协作事项、保密条例以及报酬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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