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主也是世家的人,不过相对来说,他算是少有心计的那种人。倒不是他傻,而是人和人不一样。队主年少的时候就喜欢“轻万金,慕豪侠”,长安年少的时候,都喜欢背着宝剑出去行侠仗义,层层社会历练中,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这么一个性格。
如同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会那么三板斧,看似傻乎乎,实际上很是精明。
“队主不必劝我,我自然知道其中的道理,只是有些遗憾,不能得到一些实际的补偿,哪怕是给我配备一副盾牌盔甲,亦或是平刀长矛也可以。”赵烈虽然说着,手里的活计一直都没停。做手艺不能分心,哪怕你做的四不像,谁都骂你,说你这个东西一丁点用处都没有,你也得坚持弄下去。因为有一天,这种细致可以让你快速学会很多你以前不曾学到的东西,并且可以让你飞黄腾达。
赵烈前世很是暴躁,手上的灵活也不够。不过这一世倒不错,能静下心来去做事想事。不用再如同前世那样,暴躁得必须要发泄出来,方才能转好。不然就一定会憋在心里,积累成疾。
队主没再多说,他只是担心。实际上军营里不满十五的少年多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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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底层做起,得有一个吕公一样的丈人,方才有刘邦起家的资本。哪怕是守城门的卒子最后做了皇帝,也是要有一个大家闺秀的惊鸿一瞥,方才有了他飞黄腾达的那一天。
纯纯的寒门,想起家太难了。
赵烈傍晚忙着修理农具,他有些许经验,但是还不足以堪任木匠的重责。将来如果修起了冲车、望楼,该如何是好。如果修补不成,还不得让那些老匠人笑话死?
同行相轻,两个不相干的人在一起,倒显得很是默契了。而两个同行在一起,就会用各种手段竞争,最后不欢而散。赵烈没有这方面的能耐,自然就不愿意踏入这么个泥潭。
傍晚,队主跑过来专门安慰他,怕他因为年轻,一个不服气就惹上了****烦。这种事情没有的理说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朝堂所能做的,不过是找个没人的地方,草草掩埋了事。这种政策,叫“掩骼埋胔”。就是专门找地方把尸骨埋了,就已经算是体恤民情了。
第十九章 令行禁止 (第2/3页)
入蜀时候与当地獠人发生冲突,被推下栈道,尸骨无存。
仪同望着韦孝宽的脸,小心翼翼地旁敲侧击:“此子虽然年少,倒也是个好手,将来用起来,兴许能发挥更大的用处。”韦孝宽恩了一声,而后说道:“这个功劳记在郑氏郑诩的名字下。”
仪同官作揖良久,方才将这件事情记录下来。他身后一众大小官员面无表情,显然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南北几个朝堂,为何都没有寒门的士子能进入朝堂做事?如果不是如此维护,哪能有世家的江山永年?
厮杀出来的功劳?笑话,没有哪个士卒是真的抢了大人物的尸首成了万户侯的,虽然都这么传言。当年项羽自刎,一群人争抢他的尸首四肢,一共几十人抢夺,最后杀的只剩下六七个人,而且都是武将,没有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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