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郑克塽笑了,光听外号就知道这人脸皮厚。
“但高天胜确实有几分本领,鞑子让他带兵两千余驻守,对汉民采取高压管理,他还设立私税,鱼肉百姓,周围的人都惧怕他。”
“砍掉他立威!”郑克塽明白了,这是一块肥肉!
只要铲除恶霸高天胜,钱、粮都会有,最重要的是这么凶狠的人都被|干掉了,百姓就不再惧怕,就会有更多人响应起义。
一举两得的好事!
郑克塽招兵买马的思想很明确,万一敌军冲到步枪兵面前,他们需要保护!
火枪+长矛兵的方阵组合,曾经让西班牙人横扫欧洲,远攻火枪手上,近战长矛兵猛刺,用在目前也是恰当的。
冯锡范听了也赞同,但问题在于:“先前我军曾撤离福建,清兵对这一带百姓采取高压政策,再站出来造反,需要很大的勇气。”
“需要我们再杀一帮厉害的鞑子立威?”郑克塽琢磨着道理如此,只是该从哪一方面下手?
冯锡范指着地图建议:“这边由同安总兵把守,昨日我听乡民说,那总兵高天胜是练武出身,仗着一身铁布衫功夫,自称南方无敌。”
第011章 这是块肥肉 (第3/3页)
发子弹,本意是让他当军火商卖给别人,但现在自销,高价只能咬牙接受。
再说他也没天真到,仅仅一百多人就能整垮鞑子江山,上万人吐口水都能淹没他们了。所以需要征兵,而征兵不能光谈理想啊,还得有吃的,有钱领。
第二天,部队继续出击,横扫周围十里八乡,把清兵全部杀光后,广贴告示,号召这群老乡参加起义军,反抗鞑子。
“只要多五六百士兵,我给他们装配长矛,组成一个方阵,就能够在面临骑兵冲锋时,保护好步枪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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