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干净而漂亮,却被时光赋予了太多东西,变得沉静而深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他还来不及朝她走近,她已在人流中消失无踪。
他疯狂寻找,却只是一场空。
直到在一次宫宴上,他看到了那个坐在安定候身边的女子,那个被传为大夏第一美人的女子,没有人知道,那一刻,他的心坍塌成空,呼啦啦冷风过境。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那一页被风扬起,阳光下,血迹反射出刺眼而凄绝的光芒,像是谁的眼泪,划落腮边。
一错过,便是一生。
“谢骓,你毁了她,我要你,血债血偿……。”
他喃喃的低语温软而动人,话语间一丝戾气和杀机悄然弥漫。
容昌给沈氏提了一下容岑的婚事,说是瑞王府的小郡主不错,沈氏觉得瑞王府门第在大夏都是一等一的,可瑞王妃……跟自家婆母不对付又不是什么秘密,把她的女儿嫁进来,婆母同意,瑞王妃不一定同意呢。
而且她那个女儿,从小就是在床上度过的,身体底子太差了,虽说半年前好转了,可这可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根,是说好就能好的吗?指不定是瑞王府为了女儿谋个好婚事故意传出来的消息。
说实话,自家二弟那品貌才华,世间还真没女子配得上,就是这样她才更犯难,那小郡主,除了家世,那一点配得上?
到时候不能为二弟生下一儿半女,又一命呜呼了,那不是生生糟蹋了二弟这样的好男儿吗?
沈氏这样一分析,荣昌也觉得有道理,一时间头疼起来,也不管了,当起了甩手掌柜。
沈氏也没当一会事儿,谁知道第二天就有官媒上门了,在大夏都是数一数二的,非王族将相不登门的那种,沈氏自然亲自接见,谁知人家拐弯抹角说了半天,沈氏终于听明白了,感情这是看上了咱家二弟啊。
大夏风气对女子并未太严格,女方登门求亲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儿,沈氏倒是没多想,只是比较好奇是哪家的姑娘,毕竟事关自家二弟,而京中盯着他的姑娘太多了,沈氏也不得不谨慎。
“就是瑞王府的小郡主啊,哎呀人我可是见了,那真真的伶俐可爱,聪明漂亮,和容二公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女人开吹了。
沈氏皱了皱眉,昨夜才和夫君否决了这个小郡主,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人家就登门了,这可真是……
沈氏心底不乐意,但并未表现在脸上,隐晦的给推辞了,那官媒可能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敢推辞,虽然振国公府是一等一的门庭,可瑞王府也不差啊,这容二公子虽然好,可明乐郡主也不差啊,而且来之前瑞王妃给了她不少好处,并且承诺事成之后会再给一笔,本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没想到振国公世子妃连考虑都没就直接给否决掉了。
“世子妃,这明乐郡主可是一等一的好姑娘,容貌才情都是拔尖儿的,配容二公子那是绰绰有余,您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什么绰绰有余?沈氏真想把这官媒撵出去,到底会不会说话。
沈氏笑眯眯道:“如今虽说是我掌家,可说到底,国公府最有话语权的人是婆母,尤其是二弟的婚事,我同意了没用,那得婆母点头,这样吧,我回头去问一下婆母的意思,婆母若觉得好,那我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把长公主殿下搬出来,这官媒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说的好听,不就是变相的拒绝了,想到自己那还没到手的银子,回去甚至可能被瑞王妃怪罪,官媒心底就不高兴,走出振国公府时还狠狠淬了一口。
“牛气什么,不就有个长公主镇场面,还真以为比瑞王妃牛气到哪儿去了?我就看你们容二公子能找个什么好媳妇儿。”
瑞王妃得知振国公府竟然回绝了,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憋的脸都青白了。
“好你个荣阳,这是打本王妃的脸啊,还真以为你儿子是个香饽饽,谁都想贴上去咬一口啊,我呸,我女儿又不是嫁不到好人家,还真以为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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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中不期然的,浮起她的身影。
手下告诉他的时候,他嘴角的笑容还来不及收去,就那样凝固在嘴角,有几分滑稽和可笑。
“你说什么?”
“宋小姐她……昨夜暴毙而亡,这是安定候府刚传出来的消息,这几天就要准备丧事了,不过宋小姐的死另有隐情,安定候府不会大办,匆匆收殓……。”
“噗……。”一口心血涌出,洒在手中的纸页上,触目惊心。
如果早知如此,他当初一定奋不顾身的追上去,可世间哪儿那么多如果,错过了就是错过,有缘而无份。
却谁知,她过的并不幸福,她的丈夫如花美眷在侧,而她,夜夜独守空房,可他见到的,是她永远温暖明亮的笑容,那笑容,刺痛他的心。
就这样犹犹豫豫,终于有一天,传来她的死讯。
他记得那一天,是个很晴朗的天气,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他坐在窗下读着一本诗经,窗外梅花暗香嗅来,他无数次的碾磨那一页。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不过他那个妹妹不是个病秧子吗?听说现在病好了,按门第来说倒是可以,不过……,唉我还是回去跟你大嫂商量一下吧,这方面我是真不懂,就这样说好了,到时候你就等着做新郎官吧。”也不等容岑说话,容昌拍了拍荣岑的肩膀,兴冲冲的就走了。
容岑看着自家大哥兴冲冲离开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瑞王府的小郡主?
容岑轻笑了一声,他不想祸害人家姑娘,所以,还是算了吧。
回到居住的淡墨园,两个青衣丫鬟立刻迎了出来,装扮姿态俱端庄沉稳。
原来洗尽铅华,她是那般美好沉静的女子,再不复小时候那个傲骨铮铮的小乞丐。
都长大了,也遗忘了。
而唯独他,却记得更深刻。
无数次想走近她,却被懦弱逼退,该说什么?能说什么?她已嫁作人妇,他的靠近,只会把她逼入深渊,所以,远远看着她的幸福就好。
他不知道,初始遇到的那双眼睛,将会铭记一生。
然而这样的好景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就连这也开始有乞丐跟她抢,她年龄小,个子低,自然是被欺负的那一个,后来她开辟了一个新道路,跟流浪狗争食,他看的心酸又心疼,无数次想走上去帮助她,却因之前她抢自己钱袋的事情与她赌气,这一错过,便是一生。
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他跑遍了整座城市也再没找到她的身影,他以为她被寒冷和饥饿所吞噬,终究没逃得了乞丐的下场,虽心有失落,却并未有太多想法,然后他便离开了那座城市,只是之后的几年里,总是会时不时的想起那样一双眼睛。
干净漂亮的不可思议,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一双眼睛。
然后,被时光的洪流冲淡,直到那一年,上元节的灯会上,他与她不期而遇。
她蒙着面纱,唯独露出来一双眼睛,他却一眼就认出了她。
容岑回到书房,从书桌上的画筒中抽出一幅画,缓缓打开,笔墨淡然细腻,一个衣带飘飘女子伫立桥头,望着桥下的鱼儿自由嬉戏,身后繁花盛开,那身姿弱柳扶风,却似蕴含着坚韧顽强的意志,有道是画人画虎难画骨,而这幅画却将女子的风韵与风骨都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笔一墨都看得出执笔的人该倾注了多少心思。
细看那女子的五官反而模糊,却更为期增添了一丝神秘的美感,气韵天成,仪态风流婉转,当真是令人叹一声妙,这世间当真有这样的女子吗?
容岑手指落在画中女子的眉心,指尖小心翼翼,仿若触碰着什么珍宝一般。
眸光温柔而缱绻。
她不记得他,不期然遇见也只客气而疏离的道一声容二公子。
“在外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已经习惯了。”容岑轻描淡写的回道。
荣昌皱了皱眉:“你现在年龄也不小了,母亲因为小妹的事情对你和三弟的婚事也不上心,俗话说长嫂如母,让你大嫂给你物色一门合适的婚事,你身边也该添个知冷知热的人了。”
容岑笑了笑:“我现在还没有成亲的想法,还是不要祸害人家姑娘了吧。”
容昌倒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你看看你都多大年龄了,再不成亲说的过去吗?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我回去跟你大嫂商量一下,务必在年前把你的婚事给定下来。”话落摸了摸下巴:“今早下朝时萧承那小子跟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现在才琢磨出味儿出来,感情他是想给他妹妹物色个妹婿啊,不过咱家适婚的也就你和三弟,我估计他是看上你了。”只要长眼的都知道是看上谁了,毕竟三弟那是花名在外,有二弟做对比,除非脑子秀逗了才看上他。
不是容昌故意贬低自己三弟,而是三弟和二弟,那是完全没有可比性啊。
而他却永远记得。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用很蹩脚的手段偷了他的钱袋,被他反手抓住,小乞丐很惊诧,没有丝毫被抓包的羞窘,反而用一双清澈无辜的眼睛望着他,她的脸上被脏污染满,然而她却拥有这个世上最漂亮最干净的一双眸子。
他一时发愣,小乞丐挣开他的手就跑了。
接下来几天,他故意从那个地方路过,看到她不同于别的乞丐一般,跪在地上用最卑微可怜的姿态乞求施舍,她坐着,背脊挺得笔直,虽然模样狼狈邋遢,却别有一番傲骨风姿,那时他就在心底感叹,虽沦落乞丐,可她骨子里必定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人。
不愿低下头颅,又那儿有人与她施舍,后来她就去扒垃圾堆,从里边捡出发臭发酸的馒头和剩饭,当成山珍海味一般吃的小心翼翼,她的眸子那样明亮而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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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还是先不要告诉你们母亲吧。”
“儿子知道。”
容昌和容岑告别父亲,两人结伴一起从书房内走出来,荣昌看着走在身侧的胞弟,其实从很早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弟弟才是父母眼中最优秀的存在,也是振国公府未来的希望,如果以前还会嫉妒这个弟弟,可随着年岁渐长,在这个位子上压力越来越大,他却再也不会生出那样的想法。
“二弟,你看起来瘦了很多,现在回来了,让你嫂子多给你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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