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样的话!怎么说呢,这可比文身酷多了,骨头上面生长着八个字母!?fu.ck-more(不要停)?fu.ck-hard(用力些)?也许都不对!随便人们去想,多么低调的华丽。”
去你娘的吧,我心里骂着,反问道:“这些都是假话?”
“当然不是。我怕你不相信,至少还能当假话听!”
“看得出来,你很吝惜自己的小命。”
“换成你也一样!如果你真的是个怪物,身上藏着某个巨大的谜团,肯定比银蟀还要危险。我干嘛还要留在这里趟浑水?我会悄悄地离开这里,不带走屁股上的一根草屑。”
我给了他的下巴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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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声问他,“这个狗崽子,现在在哪?”
“银蟀吗?去断崖山了,跟着巫虎他们。辽拉泰的儿子也被带去,你应该去那里要人。”
“可我改变了主意,先跟你要几个人。沙旺家的男丁都在哪?”
“在军帐里栓着呢!他们已经屈服了,虽然有点晚,好歹还活着。”
“营区里有很多帐篷!”
“还说了什么?”
“还说了什么......”他用力思索着,希望讨好我,“如果你非要我讲,那我只能说假话。可我不想骗你,而且我也不是傻瓜,一个‘庄家佬’怎么值得了两千万美金?根本讲不通啊!就算是胡作非为、闯了大祸的佣兵,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亡命之徒而已,同样值不到这种天价——两千万美金,而且仅仅是从巫虎这种穷光蛋手里买走你的价格!
“巫虎更不会是傻瓜!他命令我,在银蟀的帐篷里藏窃听器。就是这样,我们又得到了点难以置信的秘密。他用猎刀恐吓女人的时候,问她相不相信,人的骨头上,可以生长着八个字母。所以,在被你抓住之前,我是好奇的。但现在,我只能表示歉意,并打消这种念头。”
很显然,这个混蛋领会了银蟀的意思,认为我的骨头上生长着八个字母,所以他才会好奇,希望有机会割开我的皮肉,往里面看看。然而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他只能表示歉意,不被我割开皮肉,已是万幸。
为了进一步确认,我挑明了问他,“照这种推断,我不但只有五岁,在我的某根骨头上面,还生长着八个字母?只有这样,我才可能值那两千万美金,被当成小白鼠抓走?”
“哦,在东南角,鼻子会帮你找到的。他们虽然被栓了链条,但并不妨碍干些刷便桶的活儿。”
“拴人的链条不会没锁具,钥匙在哪?”
“在拉克西姆的裤带上,也可能在他的床头柜抽屉里,谁知道呢!他是个酒鬼,拉屎不洗手。”
我表示怀疑,目露寒光,“为了拿到钥匙,我该大喊他的名字?”
惮于我不满的恼怒,光头佣兵连忙补充说:“当然不行!听声音就足够他们向你开枪了。让我帮你去喊,把他骗过来,因为我太了解他。他是个白人,法国面包师。当然,这只是他的外号。他是营区的伙夫,做出的东西叫人难以下咽,所以大家都这样叫他——拉屎不洗手,你能想象吗?他胖得像个肉球,经常把奇怪的毛发掉进菜汤里,为此没少和人打架......”
第十七章:华丽的骨头图腾 (第2/3页)
是怪物!”
“当然,他是怪物。可他的确是这样说你的。他喝酒的时候,要我们陪着,等到喝多了,就说些模棱两可的话。说你只有五岁,是他妈的怪物,——哦,请原谅,我如实陈述!他说你是东方世界里的唐三藏,吃了你的肉,可以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你信吗?”
“鬼才信!他那种家伙,比巫虎的心术还狡诈,怎么会轻易滴漏口风?他在逗我们,捉弄我们,固然说得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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