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系统:“叮!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
——小彩蛋——
印象里,贺熠不足周岁就与亲娘一同被逐出了家门。不到三年,亲妈也病死了,只剩下他一个小孩,孤苦伶仃地四处流浪。挨打挨骂、露宿街头,遍尝世间冷暖百态。
这段惨兮兮的经历,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暗黑系人格培养基了。
虽然前面的四个任务都是拿着错误的剧本去攻略,结局同样是不得善终,可如果简禾有选择的余地,她最不想招惹的,就是贺熠这个小疯子。
废话了,另外三位好歹还能沟通。但贺熠表面笑嘻嘻,实际随时会翻脸。跟在他身边分分钟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试问她能不怂吗!
话说,这位怎么会在这?
简禾苦逼地迅速回忆剧本。
其眉心一道血色长痕,形如桃印,容貌俊俏,充满了温稚无害的少年气。任谁看到这副漂亮的皮囊,都不会猜到底下装载的是一个恶鬼,善妒多疑,口蜜腹剑,上一秒或许还在冲你甜丝丝地笑,下一秒就能面不改色地让你身首分家,狠毒程度令人发指。
十六岁那年,贺熠毒火俱下,把公孙氏烧了个干干净净,两百多口人全因此断送了性命。
自从魔族被打趴下、并且销声匿迹后,仙门已经很久没发生过这等的惨案。消息甫一传出,各宗派一片哗然。众人在震怒之余,也不得不刻骨铭心地记住了这个丧心病狂的少年的名字。
简禾:“……”
虽说四个病友各有各的风采,但贺熠绝对是最能当之无愧地担起“神经病”这个称号的一个。论“心理扭曲度”和“丧病指数”,就更不用比了,他可以直接爆灯,秒杀另外三位。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玄衣日记》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她却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其实,拔鳞虽然不舒服,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哼。
贺熠。仙门世家弃子,亦是修道界最臭名昭著的放火杀人狂魔。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第60个修罗场 (第3/3页)
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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