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

〖谋杀〗

130-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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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电话的时候,于大科兴许是在路上,第二个电话,是让小周快一些到工地。

之所以这么做,我想是因为于大科是怕小周有事情不能来工地,这样的话,那么他做出来的这宗嫁祸的假象就白辛苦了。

之前我曾经以为于大科那两个电话是为了让小周给自己证明他在工地,可是细想之后才明白,那只是于大科要确认小周一定要来到工地的电话。

之后,27号的早上,下工地的于大科回家,将现场处理完毕,中午时报了警。

只是他处理现场的过程中,发现儿子被吓傻得了精神病,如此一来,先前要将儿子问题处理的情况也就不存在了,反正一个被吓傻了的孩子,而且又是自己的儿子,不忍心下手是一方面,没有了威胁也是一方面。

以上所述,大概就是案件的经过。

这件案子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于大科他作案时的真正凶器去了什么地方?

虽然知道于大科用来诬陷王头的手段,但是我却不知道于大科用的作案工具在何处。

可能是被他丢掉了,也可能是被他藏在了家中。

相对比而言,我更倾向于后者。

之后于大科到了梓园路等待下班的王头。

两个人在六点左右遇见,俩人聊天说话,过程中,于大科装作很随便的将自己晚上不在家的消息透露给王头,目的就是让王头知道这件事情,以便报案后能将嫌疑挪向王头的头上。

只是让于大科没料到的是,不明真相的王头甚至还说出了那番晚上我媳妇不在家,去找你媳妇过夜的玩笑话。

如此一来,等于说王头不经意间,帮了于大科一个大忙。

之后,聊了会天两人分别,在六点二十多分以及七点之后的时候,于大科给晚上要和自己一起在工地值夜的小周打了共两个电话。

可能这就是直觉,也可能是先前钱文熙对我做得那个实验有关,那就是人类的惯性思维。

换成我,我也不会将凶器随意丢掉,因为这样你不知道凶器会被扔到什么地方。

倒不如放在自己身边安全,等风头过了,再把凶器处理了。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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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脑海中,将凌乱的线索整理了一下。

首先,于大科在24号那晚和王头一起吃饭,中间俩人聊天得知26的时候王头妻儿不在家。

或许是这个时候,于大科两个月前就准备好的杀妻案到现在已经有了可以执行的机会。

然后是26号那天下午五点左右,于大科将妻子杀了之后,又将儿子制伏扔在家中,并且不管满是证据的现场,匆忙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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