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个杀场,自古以来只杀老百姓,不知屈死了多少性命,从来连一个官儿也没杀过,今日却要杀王了。连福王也可以杀,从前我连想也不敢想!”
旁边一个生着连鬓胡子的中年人用鼻孔哼了一声,接着说:“管他妈的啥金技玉叶,龙子龙孙,封王封侯,为官为宦,平日作威作福,耀武扬威,骑在老百姓的头上过日月,只要犯到闯王手里,都不值一个皮钱。在永宁,不是已经杀过万安王么?别看福王是‘当今’的亲叔父,一刀下去,喀嚓一声,同样脑袋落地,血溅黄沙,尸首扔给狗吃,有个锤子的‘福大命大’!”
那边道济和两个王府里的太监哭哭啼啼的将福王的尸身成殓起来不提,这边李自成却与永信和尚言谈甚欢。
“伏牛山的矿兵,登封的僧兵,嵩县的毛葫芦兵,这豫西的三大名兵,如今我闯营之中都齐全了!”
永信和尚一上来,便将这八百装备齐全武艺出众的僧兵双手奉上,连同那几门大佛郎机一道请李自成笑纳。
对于这样一支武装到牙齿,且又精熟武艺的力量,自然李自成没有理由拒绝,当下除了好生夸赞了一番永信和尚之外,少不得给了他一个登封营的营号,允许他在登封一带活动。同在登封一带聚众数万,攻破登封县城的土寇李际遇作战,以保一方平安。
(一个蓝翔技校的同学很是愤怒的用铲车丢了一堆砖头过来,几乎能够给作者盖一间房子了。“你胡编乱造了这么多,我一直在忍着!今天你编的也太离谱了!居然让出家人有了李自成军队的番号和职务,让他在那一带活动,这到底是出家人还是成了土匪?!”)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有道是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土匪即是和尚,和尚即是土匪。要知道,在几百年以后,给登封这座大禅林带来灭顶之灾的,大家都把黑锅丢给著名的倒戈将军石友三,可是石友三也有一肚子委屈啊!当时庙里的和尚已经不是和尚了,你几时见过有枪有炮的和尚?似乎这座庙里的和尚应该是靠着一条木棍打天下,还有所谓的七十二门绝技吧?就算你们的棍法号称是三分棍法七分枪法,可是到底还是有一层棍法的皮啊?玩枪算是什么好汉?可是,这庙里的和尚不但玩枪玩炮,为首的主持居然还有一个团长的职务,以庙宇为基地和石友三作战,这样一来,石倒戈不烧你的庙都对不起你!似乎,校长在平息商团叛乱时也是一把火把广州的商业区给烧了一半吧?别说是这个向来名声不好的石倒戈,就连被吹嘘的天上少有地上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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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大和尚一副忠肝义胆的神情,比之跟随李自成南北转战的刘宗敏、李过、袁宗第等人都要强过几分,更不要说新近投效不久的宋献策、李岩兄弟等人了。
早有吴汝义上前向李自成禀报,为其引荐永信大和尚。而一旁的道济和尚则是在闯营士兵的护卫下,手执李自成的令箭上前将福王的尸身成殓起来,运回承恩寺中停放。准备数日后与首级一道下葬。
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明年正月,参政王胤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将入,赐宴加礼。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王妃邹氏及世子由崧走怀庆。贼火王宫,三日不绝。事闻,帝震悼,辍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殡。
(这是明史之中关于李自成破洛阳之后的记载,那种所谓的福禄宴的说法,纯属扯淡,按照某个驸马将军的作品中所描述,李自成军队之中,六十万的骑兵,四十万的步兵,每日用人血饮马。一个成年人体内血液才多少?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也就是说,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而一匹马一天的饮用水是多少呢?至少三十升!我的天!这尼玛得把当时整个地球的人都宰了也不够饮马的啊!)
来观看杀尚书、杀福王的洛阳老百姓熙熙攘攘的往四处散去,人们转过头望着这威武森严场面,情绪振奋,感慨万端。有一个花白胡须的庄稼老头小声叹息说:
第四百六十二章 福禄宴?(再续) (第2/3页)
面的百姓想要攀上高架,整个监斩台前混乱不已。
“砰砰砰!”
随同道济和尚、永信和尚前来的数百僧兵齐刷刷的朝天打了一个齐射,一个个如同庙里的怒目金刚一般。
“闯王在此,尔等胆敢如此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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