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限民名田’呢?此法最为根本,也最为豪强忌惮。” 武则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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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清丈田亩。太子与反对者最大的借口,便是胥吏骚扰,民不堪扰。那我们便不进行全面、急切的全国清丈。改为分步骤、分区域、有重点地推进。可先选取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矛盾最为突出、且吏治相对较好的数道(如河南、河北、淮南)为试点,集中精锐干员,制定极其详尽的章程,严明法纪,重惩贪渎,并允许民间举报不公。同时,对外宣称,此乃‘核查田亩隐漏,均平赋税负担,特行试点,以观后效’,而非全面铺开。试点期间,暂不涉及田亩产权变更(即不立即推行严格的限田令),只做登记核查,摸清底数。如此,可将反对声音和可能出现的扰民集中在有限区域,便于控制,也给了朝廷调整策略的空间。而对天下而言,这只是一个‘试点’,‘观察’,反对的声浪会小很多,太子‘扰民’的指责,也失去了大部分依据。”
武则天目光闪动,微微颔首:“以试点为名,行清丈之实。即便试点地区闹出些风波,也可说是‘尝试’中的问题,无伤大局。且集中力量,反而可能做出成效,成为范例。此计……甚好。接着说。”
“其次,税制改革。摊丁入亩,触动太大,太子斥为‘与民争利’、‘动摇国本’。那我们便暂缓全面推行‘摊丁入亩’,改为‘租庸调’与‘资产税’双轨并行,逐步过渡。” 李瑾继续道,“具体而言:第一,宣布永不增加现有‘租庸调’总额,甚至可象征性减免部分受灾、贫瘠地区的租调,以安民心,示朝廷‘不增加百姓负担’之仁政。第二,在清丈试点地区,或对新开垦的田地、新登记的工商产业,试行‘新田新法’,即按核实后的田亩等级、资产规模,征收一种比例较低、但名目清晰、定额明确的‘资产税’(可暂不称‘摊丁入亩’,而称‘亩税’或‘产税’),并与原有的‘租庸调’并行,但允许以‘资产税’抵充部分庸、调。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宣布‘两税并行,民可自择**’。即百姓可根据自家情况,选择继续缴纳旧的‘租庸调’,或选择缴纳新的‘资产税’。但朝廷通过政策引导,使选择新税者实际负担略轻,或享有其他优惠(如徭役减免、子弟入学优先等)。”
李瑾眼中闪烁着理性的光芒:“如此,改革便从‘朝廷强制推行’,变成了‘百姓自愿选择’。反对者‘与民争利’的帽子便扣不实,因为朝廷并未增加总税额,甚至还给了选择更轻负担的可能。而实际上,随着时间推移,旧税制弊端日益显现,新税制相对公平、简便的优势会逐渐被认可,特别是无地或少地的百姓、工商业者,必然会选择新税。久而久之,新税制自然推广,旧税制名存实亡,最终平稳过渡。这过程可能需五年、十年甚至更久,但阻力最小,阵痛最轻,且给了天下一个适应的时间。对太子而言,朝廷并未‘横征暴敛’,而是‘予民选择’,这符合‘仁政’;对我们而言,改革的方向未变,只是换了一种更缓和、更聪明的方式推进。”
武则天听完,久久不语,手指无意识地在舆图上划动。李瑾这个“双轨制”、“自愿选择”的思路,确实巧妙。它避开了“朝廷与民争利”的道德指控,将矛盾从“朝廷VS百姓”部分转化为“新税VS旧税”的经济选择,极大地削弱了反对派的舆论武器。同时,以退为进,用时间和利益引导,最终达成目标。这需要极高的政策设计和执行技巧,以及对民心的精准把握,但无疑比硬推“摊丁入亩”要高明得多,也稳妥得多。
第318章 瑾献折中策 (第2/3页)
依旧锐利,等着李瑾的下文。她知道,这个弟弟素来心思缜密,常有奇谋,此刻既然开口,必有想法。
李瑾坐直了身体,眼中闪过思索的光芒,缓缓道:“罢手自然不能。但硬碰硬,亦非上策。皇兄要‘平衡’,太子要‘仁政’,我们要‘改革’。或许……可以寻一条看似折中、实则暗藏玄机之路,暂且弥合分歧,争取时间,分化反对力量,同时继续推进我们想做的事,只是……换一种方式,披上一层更容易被接受的外衣。”
“哦?详细说来。” 武则天身体微微前倾,显露出兴趣。
“弘儿所虑,无非几点:一曰扰民,恐胥吏借清丈等事横行;二曰争利,恐朝廷税赋过重,竭泽而渔;三曰动摇国本,恐税制变更引发动荡。” 李瑾条分缕析,“那我们便针对这几点,做出‘让步’,提出‘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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