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媚娘改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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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章 千年基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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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媚娘放下奏疏,望向窗外沉沉暮色。夕阳的余晖给宫殿的飞檐染上一层金边,却也预示着长夜将至。

“狄怀英(狄仁杰字)到底是狄怀英,” 她喃喃自语,嘴角掠过一丝复杂的笑意,“不虚美,不隐恶。利弊说得明白,将最后这难断的题目,又抛回给朕了。”

她何尝不知宪章的局限?何尝不知那些“祖宗成法”、“君权天授”的阻力何其巨大?她更清楚,自己一旦龙驭上宾,这宪章还能在儿子李显手中保留几分?在那些虎视眈眈的宗室、勋贵、朝臣手中,又能存活多久?

但,她还是做了。以帝王之尊,对天盟誓,推动试行。

不仅仅是为了李瑾的遗愿。那个陪伴她大半生、亦臣亦友亦知己的男人,他的理想,她懂,也愿意在他身后,帮他画上一个尽可能圆的**。

更是为了这大周江山。她以女子之身,临朝称制,进而革唐命周,一路行来,腥风血雨,深知权力不受制约的可怕与诱惑。她自信能驾驭这至高权力,但她的子孙呢?李显的优柔,她看在眼里。未来的继任者,能否都有她的魄力与智慧?她无法保证。那么,留下一部试图“定规矩”的宪章,哪怕它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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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狄仁杰长叹一声,提笔蘸墨:“当据实以陈。成效几何,弊病几许,条分缕析,不加掩饰。宪章非万能灵药,乃一未竟之蓝图,一路行之规。其利在长远,在防微杜渐,在立一规矩,使后来者知所趋避。其弊在当下,在磨合之痛,在习惯之难。将此利弊,明白奏于御前,陈于朝堂。至于立为永制与否……当由陛下圣裁,由天下大势决之。吾辈所能为者,不过是播下此种,勤加浇灌,至于能否开花结果,非尽人力,亦要看天时、土壤。”

宋璟、张柬之默然颔首。他们知道,狄仁杰是对的。宪章的生命力,不在于条文多么完美,而在于它是否契合时代的需求,是否能在这片土地上找到生存的土壤。强求,反而可能适得其反。

数日后,紫微宫,长生殿。女帝武媚娘斜倚在榻上,仔细阅读着狄仁杰领衔呈上的、厚达数百页的《宪章三年试行总汇及后续处置奏议》。她看得很慢,时而用朱笔在纸上轻轻划动。殿内寂静,只有铜漏滴答,和纸张翻动的轻响。

她已经很老了,年逾古稀,精力大不如前,但眼神依旧锐利,思维依旧清晰。这厚厚一摞文书,不仅记录着宪章试行三年的点滴,更映照出她统治末期的复杂心态,以及对身后之事的深沉忧虑。

奏议的后半部分,是狄仁杰等人对战战兢兢提出的建议:或可扩大试行范围至更多部门、地区;或可择其中经实践验证有效的条款(如刑狱复核程序、政事堂议事记录制度),先以常法制之;至于是否将整个宪章立为“永制”,兹事体大,恳请陛下召集群臣,再行廷议,或可效仿古制,举行“大朝会”公议,最终由陛下乾坤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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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之昏暴,陛下乃开国定鼎之君,威望如日中天,若要破例,何人能阻?陛下能守试行之约,已足见支持。关键,在于陛下是否真愿将此‘试行’,变为‘永制’,并令太子及后世子孙遵行不悖。”

“这正是今日召二位前来商议的要事。” 狄仁杰神色凝重,“三年试行期将满,按当初诏令,需汇总情状,奏请圣裁,是废止、修订,还是推广为永制。奏疏该如何写?是报喜不报忧,力陈成效,请立永制?还是如实禀报利弊,将决定之权完全交予陛下与朝议?”

堂内一时沉默。窗外蝉声更急,搅得人心绪不宁。他们都清楚,宪章试行,有成效,更有问题。成效在于,在试行范围内,行政的随意性有所减少,司法的透明度有所增加,民怨有所疏解,太子的理政习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问题则同样明显:效率降低,部门扯皮增多,旧有势力明里暗里抵触(尤其是那些利益受损的胥吏、豪强),许多条款在地方执行时走了形、变了样(比如“民产受护”,在某些地方变成了豪强对抗官府清丈田亩的借口),而最核心的“君权”与“阁权”、“法律”与“上意”的边界,依然模糊,全赖上位者的态度。

是激进,还是保守?是将宪章理想化,还是正视其局限与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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