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河儿女之我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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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金色的少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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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每学期家访两次,通常在星期六的下午,她要往返九华里才能到我家,事先约好妈妈在家等候老师的到来。那是在我二年级开学后的一个半月,大约是53年的9月中旬,一个周六的下午,于老师和表哥的班主任刘莲玉,结伴到我们村进行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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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在少年的中、小学阶段,顺利的结束学业,从一个只知道玩耍,无忧无虑的野孩子,到学会文化基础知识、明白如何做人、如何适应现实生活和将来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都仰仗着第一任老师的深深教诲,而我走上社会、顺利的走过人生路,是我爷爷、爸爸、妈妈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当然还有第二任老师的培养教育,这是后话了。要叫我真正回忆这段的整个过程,首先是我的启蒙老师——于凤仙。

于老师给我当班主任那年,是刚十八岁的姑娘,在我的眼里,她是和姐姐一样漂亮的老师。除去外在的美,还不失教师的威严,语言表达能力强,口齿清晰、伶俐,内心深处却藏着细心、耐心和慈爱。记得刚上学,初学写字,我用的是左手。每天作业写完交给老师,老师都批道“重写”,下面批语:“横不平、竖不直,下笔不对”,但下次交作业,还是没有大的改变,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周。

最后,于老师在课堂上看见我用左手写字,而且养成了习惯,决然的叫我立即改正过来,还手把手的教我如何下笔,以及笔画顺序。最终,我在老师的帮助下改了过来。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感激老师,同时也在想,如果当时能练一下双手写字也不错,也算是有这一技之长吧。

我上学时,很多家长识字不多,可是我爸爸识字、写信都可以,妈妈也能认很多字,能看得懂信件。所以,爸妈与老师有个约定,每周把我的表现都简单的写一封信,让姐姐捎回家。姐姐上初中后,这信就由我自己传递,我很听话,从未偷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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